白益华 国家民政部原基层政权建设司司长 1979年6月调入国家民政部;1988年8月前一直在民政司工作,历任科员、副处长、副司长,期间,1983年11月至1984年12月根据中组部指示精神,到河北省唐山市民政局挂职锻炼,任党级成员、副局长;1988年9月转任基层政权建设司副司长、司长;1991年8月至1993年8月,根据中央安排到中央编办参加机构改革方案研讨工作,任地方组副组长;1998年7月调民政部办公厅任副主任(正局级);2001年7月出任民政部财务司司长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。在陕西日报工作期间,曾写了不少新闻报道。到民政部工作以后,先后起草参与起草了许多中央文件,具体指导了全国政(政府)社(人民公社)分离、建立乡政府工作;组织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(执行)》、《县级机械改革方案》、《乡镇机械改革方案》等法案。还撰写了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的改革与探索〉一书,主编了〈乡镇政府工作讲话〉、<居民委员会工作手册》和《村民委员会工作手册》、《县乡机构改革讲座》、《社会福利》等书。在报刊上发表了评论文章多篇。
|